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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保护利用应依“理”而行
作者姓名:麻勇斌
作者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
摘    要: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得体之法,关键在"理"。必须依"理"保护、依"理"利用,古村落才能做到既保住古老的神韵又焕发全新的生机。古村落的保护利用,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多少有些差异。在学理上,保护和利用,是有严格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因此,有必要从"理"的角度,对以下四个实际问题作简要讨论和说明。

关 键 词:保护利用  古村落  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定主体  保护与利用  思维习惯  无限权  实际问题  旅游产业  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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