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改革之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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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玉功.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改革之管见[J].法制与经济,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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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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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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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厅2007立项的教改课题《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改革研究》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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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理学在公安院校举足轻重,它既有利于提高学生运用专业技能的能力,又有利于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还有利于提高学生人性化执法的能力。然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改革却处于尴尬的境地,要么是不开展改革,拾人牙慧;要么是改革随心所欲,想当然。为此,必须建设一支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职业资格结构、年龄结构均合理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编写一部《公安法理学》教材;采用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建立动态的、综合性的、相对公平和科学的考试或成绩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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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院校 法理学 师资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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