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与“村治”平衡协调机制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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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乡政"与"村治"的平衡协调机制是构建新型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现实需要。从农村基层治理实践看,我国以"乡政村治"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基层治理格局仍不平衡,既存在着压力型体制下国家权力对村庄权力的"影响",又存在着村治过度自治化倾向对国家权力的挑战。因此,应从保证"乡政"行政权的合理使用、"村治"自治权的有序运行、"乡政"与"村治"的良性互动和"乡政村治"治理绩效的评价等方面,尝试构建"乡政"与"村治"平衡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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