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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法院对缓管免罪犯和刑释分子回访帮教有六法
作者姓名:解建  李振松  李克拥
作者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摘    要:一、共同监管法。全面制定了回访帮教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及其配套的落实措施,成立了由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挂帅,刑事庭、告审庭及21处法庭审判员组成的考察帮教组,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的工作方法,逐人落实了帮教对象。同时采取了与社会、单位、家庭签订管理、帮教目标责任状,实现了人员到位、责任明确、措施落实的完整有效的管理、帮教工作机制,形成了法院、社会、单位、家庭"四位一体"的监控、帮教网络和齐抓共管、共防共治的管理工作局面,有力地促进了罪犯改造。二、集中教育法。成立新生教育学校,开设了法律知识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教育课,不定期召集帮教对象开课,根据他们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使帮教对象受到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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