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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公”情能否构成徇私枉法罪
引用本文:潘晓甫,吴良勇.徇“公”情能否构成徇私枉法罪[J].中国检察官,2005(5):103-105.
作者姓名:潘晓甫  吴良勇
作者单位: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检察院,312500
摘    要:犤基本案情犦2004年6月,公安局林业公安科工作人员张某,在查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过程中,明知砍伐林木的村委会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罪,应当立案侦查,但碍于镇政府有关领导的说情,利用主管、承办该案便利,从收集来的全部码单(用了记录砍伐林木数量的单

关 键 词:徇私枉法罪  “公”  滥伐林木案件  林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村支部书记  滥伐林木罪  工作人员  林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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