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于2013年3月15日入职某建筑安装公司从事小货车驾驶员工作时,公司拿出一份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内容、时间、休息休假等重要内容均空白的合同对我说,想干就签字。为保住工作我只好签字。2013年12月16日,我因嫌工作太累自动离职,离职前月平均工资为2600元。2014年1月,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9个月)的二倍工资23400元。但公司却以那份空白合同为证,主张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我提出签订该合同时,其“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内容、时间、休息休假”等重要内容均空白,我当然不服。但因我未能拿出有力证据,未能获得仲裁支持。但若向人民法院起诉又怕得不到支持。对此,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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