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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章程限制股权转让——以《公司法》第71条第四款“另有规定”为视角
作者姓名:杨学芹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05年修正《公司法》第72条增加第四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72条成为任意性条款,但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界限一直备受争议,有学者根据对该条的文义解释,认为章程限制股权转让不受任何限制,只要符合公司章程的制定规范即可;有学者根据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认为要对章程限制股权转让严格控制。理论界定的分歧,导致因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成为公司纠纷的典型类型。

关 键 词:股权转让  章程自治  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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