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来,在山东省章丘市明水街道,活跃着47名“信访代理员”的身影。他们处处为百姓着想,成为群众信赖的信访“代理员”。过去,这里的老百姓在生活中遇到麻烦事往往因找不到“门”,而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根据这一情况,2005年初,明水街道办事处积极推行了“信访代理制”,即每村由一名村干部担任村民的“信访代理员”,群众遇到问题,只要跟“信访代理员”说一声,剩下的事情就由代理员来办理。在职责范围内的,限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代理制”刚开始实行时,各村的代理员忙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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