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立法逐渐驶上快车道,地方性立法数量随之激增,重要性日益凸显,同时“地方立法撞车”也闯入了人们的视野。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对《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的审议中,“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包括公园,遛犬时间只能在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的条款被删去,这意味着,对于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将不再有时间上的限制,公园有望对狗解禁。遛犬解禁,对于当地为此项权利鼓呼的犬的主人们而言,可谓得偿所愿。但是,法制统一也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一旦该立法草案被通过,又将上演“立法撞车”的一幕——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精神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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