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对内蒙古一起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调查 |
| |
作者姓名: | 阎礼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博士 |
| |
摘 要: | 2006年9月22日,发生在内蒙古某市的一起房屋拆迁纠纷案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再审。由于该案已在建设部备案,因此备受新闻媒体关注。这天,申请人李书吉早早地来到法院,他激动地说:“我非常感激兴安盟法院的领导启动再审程序,我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拆我的房子每平方米给700多元,开发商盖的房子每平方米卖到近4000元,这不是拿土豆换黄金吗?”发誓要依法讨回公道的申请人李书吉,这次特意从京城请来素有“拆迁法第一人(”多次参与房屋拆迁的立法工作)之称的王才亮律师作为代理人。法院对此案也高度重视,委派审监庭周庭长担任主审法官。两份…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