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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赃物及其时效取得——兼评《物权法》草案的相关规定
引用本文:江涌.赃款、赃物及其时效取得——兼评《物权法》草案的相关规定[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6):45-49.
作者姓名:江涌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摘    要:《物权法》草案关于货币占有问题以及时效取得制度存在一些瑕疵,结合赃款﹑赃物的问题来考察需要修改完善。比较各国或地区多部民法典,德国和瑞士民法典关于时效取得的规定值得借鉴。

关 键 词:赃款  赃物  时效取得  物权法  占有
文章编号:1671-5195(2003)06-0045-05
修稿时间:2003年9月1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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