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义务之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
| |
引用本文: | 心者.党员义务之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J].党的生活(黑龙江),2009(7). |
| |
作者姓名: | 心者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几天前,一位党员来电话,说"请教一个事儿":他所在的社区有一位66岁的老年入党积极分子,退休后出钱出物组织了一支老年人秧歌队,几年间扭遍了全市,秧歌队被评为市德艺双馨秧歌队,他所在的社区也因此被评上"先进文化社区".前不久,社区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那位老同志的入党事宜,支书和众党员说他"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