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盗窃罪中的“扒窃” |
| |
引用本文: | 王丽超.如何理解盗窃罪中的“扒窃”[J].中国检察官,2013(12):9-12. |
| |
作者姓名: | 王丽超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本文案例启示:"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是认定扒窃的两个核心要素。对"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的解释应当从立法意图和预期后果出发,"公共场所"的本质属性是人流量大且人员组成不特定,这种本质特征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也不随时间和人数的变化而变化;"随身携带"应作限缩解释,仅仅指他人身上的财物。一、问题的提出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
|
关 键 词: | 公共场所 扒窃 被害人 盗窃罪 司法解释 本质特征 立法意图 携带凶器 解释方法 人流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