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谈加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
作者姓名:斯伟
摘    要: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司法权。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当前,监督司法工作已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加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谈点看法。

关 键 词:人大监督  司法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监督法》  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