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应该有地区、产业的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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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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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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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有制为主体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表现形式是就全国及整个国民经济而言的。在不同的地方 ,不同的产业 ,公有制的地位可以有所不同。在有些地方、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 ,公有制必须处于主体地位 ,而在别外一些地方、一些产业 ,公有制就可以不占主体 ,或者暂时可以不处于主体地位。就是说 ,由于地区、产业所处的位置、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 ,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条件下 ,一些地区、一些产业公有制占主体不应该是绝对的 ,而应当是相对的。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及县域经济中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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