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察官立案监督察秋毫 被告人三罪并罚十八年
作者姓名:靳敏
作者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2年8月21日,在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庄严的审判大厅内挤满了旁听群众,审判长用宏亮的声音宣判:被告人苏建国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六千

关 键 词:检察官  立案监督  检察机关  检察工作  达拉特旗  法律监督  犯故意杀人罪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