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变政府立法职能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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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亚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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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 教授,南京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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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几年,全国上下都在讨论如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温总理最近指出,到目前为止,政府及其部门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这说明这项改革任务是多么的艰难,多么的困难重重。有人不客气地指出,靠政府的自觉性转变不了政府职能,很难实现行政体制改革的目的。[1]不妨跳出政府的范围,从行政与立法之间关系的角度来审视行政体制改革问题。不难看出,在这二者之间,我国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过于宽泛,已经延伸到立法领域。如果不厘清政府的职权范围,不把本不该延伸到立法领域的行政权力剔除出去,政府职能只是在政府各部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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