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逼良为娼”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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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士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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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陕西麻旦旦“处女嫖娼案”之拙劣版本被媒体发行全国后,类似甚至完全相同版本的“逼良为娼”闹剧,便一直不停地在各地肆无忌惮地上演着。据《江南时报》2002年11月2日报道,由于无端地被派出所带回所里调查,而后又被要求交待所谓的“卖淫事实”,在感到自己讨回清白无望的情况下,山西榆林市镇川镇一名23岁的军嫂毅然吞下自己手指上的一枚金戒指,欲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之身。与麻旦旦相比,这位军嫂似乎不仅显得无辜,而且无助,因为她不可能像麻旦旦那样以自己的处女之身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只好以死“明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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