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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和限制监外罪犯外出经商的规定亟待修改
引用本文:曹茂林,罗璐.不允许和限制监外罪犯外出经商的规定亟待修改[J].公安研究,2002(11):21-21.
作者姓名:曹茂林  罗璐
作者单位: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检察院 (曹茂林),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检察院(罗璐)
摘    要: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检察院曹茂林、罗璐来稿指出,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不允许和限制监外罪犯外出经商的规定亟需修改。按照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

关 键 词:监外罪犯  限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  剥夺政治权利  暂予监外执行  假释  司法部  缓刑  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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