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是当今世界各国都比较关注的问题,联合国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国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还是近几年的事。随着对外开放,大量国内外商品涌入家庭,使消费者人数增加,消费水平提高,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一些省(市)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国务院及有关部委还制定了一些全国性的单行法规。如《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但是上述立法比较分散、零乱,操作不便,有的内容已落后于观实。因此,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必须尽快制定一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明确消费者与经营者和有关部门的权利义务,直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一部法律的形戒,都应有其基本结构,它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立法水平,又反映了该部法律的总体轮廓,使人一目了然。笔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本法)的基本结构应分为:总则;消费者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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