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破案是公安工作的主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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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雄.侦查破案是公安工作的主责[J].中国刑事警察,2005(6):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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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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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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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把侦查破案作为公安主责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 (一)强调侦查破案是公安主责是公安机关性质、地位所决定,是践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的体现《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周永康部长在“二十公”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当前,公安机关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的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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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破案 公安工作 《人民警察法》 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 人民民主专政 职责特征 合法财产 人身自由 人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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