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1998年度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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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根据内蒙古政研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的推荐,经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审定,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内蒙古经贸委、内蒙古总工会,内蒙古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决定授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6个单位为“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授予王占才等68名同志为“全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希望全区各单位、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向受到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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