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探析──以证伪思维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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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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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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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伪思维具有科学性和批判性。我国现行的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运用证实思维,忽视了排除案件疑点,应予以完善。移送审查起诉应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该标准符合证伪思维的要求以及认识的模糊性原理和证明标准的层次性。为了保障"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实施,在贯彻全面取证原则的前提下,应实行侦查部门与预审部门分立,在一定条件下,在侦查阶段扩大律师提前介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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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伪思维 移送审查起诉 证明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 |
文章编号: | 1002-3933(2008)06-0117-07 |
修稿时间: | 2007-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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