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制定旧货品质鉴定行业标准 |
| |
摘 要: | 由商务部审核通过的规范旧货市场上市流通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标准,所有二手家电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对已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强制报废。旧家电销售前必须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的“旧货”标签,并注明家电的使用年限。“旧货”标签的外观是蓝底,上有两只手相接的图案,印有中国旧货业协会会徽和RGFX的字样。未经相关部门鉴定检测或未粘贴有关标志的二手家电,将不准在市场上流通。
|
关 键 词: | 旧货市场 品质鉴定 行业标准 商务部 二手家电 上市流通 监管部门 使用年限 家用电器 家电销售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