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艺术自由情感本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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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立新,马浩,程敏.数字艺术自由情感本体论[J].理论月刊,2012(9):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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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立新 马浩 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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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2. 上海大学巴士汽车学院艺术系,上海,20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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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BZX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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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的本质在于自由情感.艺术品较之自然的审美客体和其他人工创作的非艺术品审美客体更容易引发自由情感;而新兴的数字艺术较之传统的原子艺术更容易引发审美主体强烈的自由情感.原子艺术家的创作多缘于虚饰情感,这种情感在性质上属于必然情感的范畴,但其艺术品所激发的却是自由情感,这种自由情感可分为现实型和理想型两种.数字艺术系统特殊的数字技术机制使得艺术家表达本真情感成为可能和可行,本真情感隶属于美的情感即自由情感;数字艺术品除了激发现实型和理想型自由情感外,还能激发超现实型自由情感.另外,数字艺术创造了一种新型的网络情感,这种自由情感源于数字艺术系统特有的双重虚拟互动性机制.本真情感、超现实情感和网络情感构成了数字美学的核心和数字艺术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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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饰情感 本真情感 网络情感 超现实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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