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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黔南自治州凤山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摘    要:正黔府办函[2016]144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福泉市、瓮安县人民政府:凤山水库工程是为解决福泉市、瓮安县部分地区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并兼顾发电等功能而建的大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910米,总库容1.14亿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涉及福泉市马场坪街道、龙昌镇、牛场镇、凤山镇和瓮安县平定营镇。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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