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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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办函2016]17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十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2016年8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十条政策措施为探索金融支持"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新模式,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推进我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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