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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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办函2016]19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精神,推动我省与泛珠各方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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