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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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5]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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