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遵义县下坝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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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办函[2015]21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遵义县下坝水库工程是为解决遵义市中心城区董公寺片区和输水管线沿途群众生产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中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000米,总库容1240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涉及遵义县沙湾镇米粮村、沙湾村。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遵义县下坝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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