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书面劳动合同规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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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孝华 董凤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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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福州35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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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书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规定明确,有利于节约争议处理、劳动监督检查等成本,提高合同履行效率,所以书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是我国劳动合同订立形式的立法目标。不过,《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为久被诟病的事实劳动关系留出生存空间,背离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唯一法定形式的立法宗旨。建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克服这个不足,进一步完善书面劳动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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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 规制 立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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