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城镇助力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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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庭明.建设法治城镇助力乡村振兴[J].党的建设,2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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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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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永登县红城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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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永登县红城镇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实践“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枫桥经验”的乡村治理模式,以“十抓十促”建设法治城镇,助力乡村振兴.
抓党建引领,促责任落实到位.在法治城镇建设过程中,红城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建设,镇党委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红城镇矛盾纠纷包案制实施细则》和《红城镇村干部小微权力运行清单》等,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案结事了.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及难易程度落实包案责任制,全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牵头包抓1~2件矛盾纠纷,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六包”工作法,妥善处理了45件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包案责任制明确了矛盾纠纷由谁来办、怎么办的问题,解决了镇村社干部分工不清、责任不明,遇事无人管或直接找主要领导的问题,让处理矛盾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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