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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的存在基础初探
引用本文:马明亮.程序正义的存在基础初探[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76-80.
作者姓名:马明亮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    要:“理性同经验一样都具有各自的作用。法学家们提出了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文明社会的法律要求 ,亦即有关关系和行为的各种假设 ,并用这种方法为法律推理得出了各种权威性的出发点。经验在这个基础上为理性所发展 ,而理性则受到经验的检验。”———庞 德①“程序的正义总是被与通过程序而达到的结果正义联系起来考虑。”———谷口安平②  一、引  言可以说 ,“法治”的核心是程序问题。但仅严格地依程序法行事未必就达至“法治”了 ,其中必不可少的前提是理性的人们能够认同程序运作的价值 ,换言之 ,程序须符合正义的基本要求 ,要有道德含…

关 键 词:诉讼法  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  中国  诉讼形态  利益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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