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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诽谤他人 党纪国法不容
引用本文:杨本龙 ,李雪原.利用网络诽谤他人 党纪国法不容[J].中国监察,2003(21).
作者姓名:杨本龙  李雪原
摘    要:最近,安徽省蚌埠市纪委与公安部门联手,成功查处了该市商业银行原副董事长郑智(中共党员,副县级干部)伙同他人利用新闻网站散布虚假消息,恶意中伤、诽谤他人,干扰破坏当地投资环境和文明诚信形象的案件。日前,郑智因犯诽谤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没收其收受的赃款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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