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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亡相威胁”进行的欺诈该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高蕴嶙
作者单位:1.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401336;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基本案情2017年6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用面粉制作了一些具有“神奇疗效”的“药粉”在重庆某小区门口推销,并在一老太太张某的右手虎口处涂抹“药粉”以试“药效”,后张某意识到被骗不愿意购买李某制作的“药粉”。李某便告知张某刚才涂在张某右手虎口处的是“毒药”,如果张某不向李某购买“解药”,一日到三日内张某必定中毒身亡,其毒性还可能殃及张某家人。为使张某相信刚涂在张某右手虎口处的“药粉”系毒药,李某用化学药剂悄悄的涂在硬币上,再把“药粉”洒在硬币上,硬币立即变成了黑色。

关 键 词:小区门口  犯罪嫌疑人  基本案情  毒药  化学药剂  虎口  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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