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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撤销职务权
引用本文:吕建华,王鑫生.试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撤销职务权[J].公民与法治,2006(4):9-10.
作者姓名:吕建华  王鑫生
作者单位:大城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撤销由它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职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促进“一府两院”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形式。如何有效地行使好这项职权.本文试作一些探讨。

关 键 词:依法执政  地方人大  常委会  职务  “一府两院”  社会主义  组成人员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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