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受贿行为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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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宏,范德繁. 事后受贿行为的认定[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 0(2): 6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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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宏 范德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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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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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第 385条规定了受贿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由于本罪内部构造特殊 ,往往表现出繁杂的非典型形式 ,造成认定上的困难 ,其中尤以事后受贿最具代表性 ,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以求教于学界同仁。一、事后受贿的概念在刑法中 ,关于“事后”的提法并不多 ,汇总起来大致有犯罪故意类型中的事后故意 ;状态犯中的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分则中的事后抢劫行为等。从这些有关“事后”的概念中可以 ,所谓事后 ,是指主要的犯罪事实发生于后的情形 ,它指代的是时间概念 ,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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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受贿罪 定性 事后受贿行为 中国 认定 |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Post Bribe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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