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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正黔府函[2014]26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平塘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207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平塘县平湖镇、牙舟镇、克度镇、大塘镇、者密镇、四寨镇、摆茹镇、苗二河乡、甘寨乡、白龙乡、卡罗乡、谷硐乡、鼠场乡、新塘乡、西凉乡等15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平舟镇、牙舟镇、克度镇、大塘镇、者密镇、甲茶镇。新设置的平舟镇、牙舟镇、克度镇、大塘镇、者密镇、甲茶镇所辖地域分别如下:(一)新设置的平舟镇辖原平湖镇、苗二河乡、甘寨乡、白龙乡,镇人民政府驻玉池社区。(二)新设置的牙舟镇辖原牙舟镇(除卡腊村外)、卡罗乡(除冗空村外)、谷硐乡,镇人民政府驻兴陶村。(三)新设置的克度镇辖原克度镇、鼠场乡,镇人民政府驻金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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