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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明电[2007]52号文件的通知
摘    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安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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