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良性运行与民政工作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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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协娜. 社会良性运行与民政工作改革[J]. 理论学刊, 2001, 0(2): 8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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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协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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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济南,2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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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九五”规划课题!《社会工作转型与社会良性运行》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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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 ,我国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 ,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要求民政工作必须改革。民政工作的本质特征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整合。传统民政在“大政府、小社会”的局限下 ,更多的是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随着“小政府、大社会”框架的逐步形成 ,民政部门必须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改革创新 ,更多地发挥社会动力机制作用 ,才能从整体上沟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 ,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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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良性运行 民政工作 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2-3909(2001)02-0084-05 |
Sound Progress of Society and the Reform of Civil Administ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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