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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的刑法规范构造及其适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中心
引用本文:袁彬. 社会公众的刑法规范构造及其适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中心[J]. 人民司法, 2020, 0(16): 11-16
作者姓名:袁彬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民意适用的刑法教义学原理”(19FEXB059)的研究成果。
摘    要:<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公共关系学上,公众是与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发生相互联系、作用,其成员面临共同问题、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的社会群体。(1)与公共关系学强调公众作为社会群体的共性不同,刑法上的公众概念常常被用于泛指与行为人没有特定关系的大众。我国刑法多处明确使用了"公众"一词的表述,包括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

关 键 词:侵犯商业秘密罪  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规范  公众场合  公共关系学  违法运用资金罪  社会群体

Structure of Criminal Norms of the Public and Its Application
Yuan Bin. Structure of Criminal Norms of the Public and Its Application[J]. People's Judicature, 2020, 0(16): 11-16
Authors:Yuan B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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