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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殖保健服务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生殖保健服务合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对生殖保健服务实行合同管理,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保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在组织签订、履行《重庆市生殖保健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应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实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直接与重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 键 词:计划生育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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