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各发达国家的职务发明已在其国内发明总量中占据绝大多数,而在我国却少之又少。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第十七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有关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问题作了重大修改。即在其第六条中职务发明成果归属问题上确立了合同优先原则。这实质是一种产权让渡的思想,即以部分产权的让渡来换取科技人员进一步产业化的积极性,以部分产权的让渡来换取与科技人员共担技术风险,其前提必然是单位(国家"愿意"给,即这种"让与"思想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的有较大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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