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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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培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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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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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解志勇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行政诉讼法》修改研究”(12AFX005)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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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案范围的立法改革要致力于最大程度的解决行政争议,并且解决争议应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但是实现这一目标有多重制约因素,既有文本内的,还有文本外的:行政争议性质认定泛政治化、特权化,司法权被过度抑制,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没有真正确立,法院的裁判能力有限等。修法时应采取开放的框架,务实的设计,对制约因素进行选择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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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行政争议 司法最终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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