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既未遂语境下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数额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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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储铭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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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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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计算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数额时,应首先明确单次行为既未遂的标准。假冒商品是否因该行为进入新的流通环节,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既未遂的核心判断标准。通过假冒他人注册服务商标,成功招揽客户预付款或接受服务,假冒服务商标犯罪行为已既遂。违法所得是行为人已经获得的利益,销售金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可以是预期的,在同一案件里会出现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不同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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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犯注册商标 既未遂 犯罪数额 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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