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救济功能的反思与修正——以“移情”为视域 |
| |
作者姓名: | 韩非彤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的考察”(17VHJ00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18JF210); |
| |
摘 要: | 侵权法对救济功能的追求,促使保险制度充分融贯到了侵权法的运作中。侵权案件借此实现了良好及时的赔付效果,但加害人在案件中的参与限度却越来越低。这使得加害人无法得到良心惩罚和行为威慑,受害人无法获得心灵慰藉和理念公平。个中缘由在于侵权事件中“移情”的消减。所以,侵权法的救济功能需要进行情感主义的修正,愈疗法理学、关怀伦理学、私人惩罚论能够融贯到侵权法的哲学基础中,为救济功能提供一种兼顾金钱赔偿和情感修复的救济规制进路。
|
关 键 词: | 侵权法 移情 情感主义 同理心正义 愈疗法理学 关怀伦理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