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实践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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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向红.新时代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实践与完善[J].中国检察官,202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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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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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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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二十大赋予检察工作更重的时代使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作为首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院,历经8年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跨”“特”“专”特点鲜明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案件管辖体系。在形成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北京模式”的同时,面临办案量有待提升、诉讼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公益诉讼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现实瓶颈。只有通过坚持改革初衷,紧紧围绕“跨区划”“特殊性”“专业化”“体系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管辖范围,才能突破现实瓶颈,推动新时代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深化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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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跨区划 案件管辖 特殊性 专业化 体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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