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个务必”的检察实践——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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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幼华 王雪娇 张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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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2.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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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个务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光荣传统及优良作风的鲜明立场。党的二十大对检察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待,如何在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过程中践行“三个务必”,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但基层检察院在践行“三个务必”的检察履职中还存在一些困境,诸如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之间衔接不畅、调查核实权缺乏强制性、面对数字检察改革仍不适应等,亟需通过健全相关机制和法规予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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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个务必 社会治理 调查核实 数字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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