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犯罪中赌资数额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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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刚,王昭.网络赌博犯罪中赌资数额的司法认定[J].中国检察官,2023(10):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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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刚 王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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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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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基本案情龙氏娱乐公司(未实际注册)是申博网、卡卡湾平台等境外赌博网站的一级代理。该公司在“线上局”中,发展网站账户的二、三级代理及网络赌博会员,代理和会员挣取网站对其所发展会员的“码粮钱”及“返水钱”;在“线下局”中,由“局头”作为二级、三级代理,安排“点注手”坐庄在赌博网站上操作点注押分,并现场组织参赌人员通过观看网站上百家乐赌局的视频进行赌博,“局头”和“点注手”挣取“码粮钱”“返水钱”及赢取现场参赌人员的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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