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 |
| |
作者姓名: | 雷知仁 胡松 |
| |
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
| |
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侵犯著作权罪中将信息网络传播与复制发行并列,经此修订,对“复制”行为的认定,应当坚持在物质载体上固定作品的要求,对“发行”的认定则应坚持以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且“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包容,从而协调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间的关系,消解司法实践中民事裁判和刑事裁判的冲突,维护法治体系统一。
|
关 键 词: | 侵犯著作权罪 复制 发行 信息网络传播 |
|
|